行政执法规范化表现在?

编辑:admin 时间:2024-12-06 19:23:03
导读: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根据法律的规定,将政府定位为服务者角色并按照社会、公民的意志承担服务责任,贯彻“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政府。建设服务型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根据法律的规定,将政府定位为服务者角色并按照社会、公民的意志承担服务责任,贯彻“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行政执法规范化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执法关系和谐,提升政府形象。

建设服务型政府与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内在联系

行政执法规范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和前提。行政机关的执法权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运行,且执法机构的执法活动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为个人、组织设定特定的权利或免除义务。因此,从内涵上看,行政执法规范化倾向于从依法行政和完善执法体制的层面进行,服务型政府的重点则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从二者的侧重点可以看出,行政执法规范化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执法体制、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这不仅有利于服务型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更贯彻了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从而切实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外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提升人民的获得感是衡量服务型政府绩效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在此背景下,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如何推动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就给党和政府提出了新标准和新要求,这极大地拓宽了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外延,使行政执法规范化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更为紧密地联系起来。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执法不规范的表现

第一,执法体制不健全。执法体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近几年虽然我国通过立法和出台政策性规定等措施对执法体制进行改革,执法环境逐渐变好,但还存在个别部门职责交叉、权责不清、执法环节衔接不通畅等问题。二是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和建立服务型政府,多部门协调合作执法成为必然趋势。但由于一些部门之间的利益固化、信息闭塞和协调机制的缺乏,使得多部门联合执法较难实现。三是由于我国信息化建设的不完善,使得一些部门没有做到信息的充分共享,形成“信息孤岛”,这不仅直接影响了执法效能的提升,也使得各部门无法形成合力共同服务人民,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第二,执法程序不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和依法行政最为基础性的工作,更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是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保证,但目前,我国行政执法程序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执法程序规范化意识淡薄。少数执法人员认为只要处置结果合法合理,就不必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二是个人因素影响大于流程规范。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执法过程的规范性不仅是为了保证执法结果的公平正义,而且是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更标准、更全面的服务。但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欠缺服务意识,只注重实体处理,忽视执法程序中规定的现场笔录、时限等要求,没有给人民群众带来良好的政务体验。三是程序制度建设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存在落差。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是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但当前,执法程序中的告知制度、回访制度等不完善,给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带来了阻碍。

第三,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是政府行政机关的经常性工作,同时,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做到依法执行,又要考虑到公民个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综合素质、法律素养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队伍建设也就成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我国行政执法人员的构成主要包括社会招聘人员、军队转业人员、临时雇佣人员和机构改革后分流的人员,由于行政执法人员构成较为复杂,且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都差别较大,很难做到执法队伍整体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在执法过程中极易出现不规范执法,甚至是暴力执法的现象。

服务型政府视野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途径

落实责任,规范执法体制建设。首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以宪法为依据,结合执法现状制定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以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为准则,明确行政执法的目的、原则和作用。此外,对执法权、执法程序等细节方面的问题进行说明,厘清执法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建立协调机制提供法律层面的指导。其次,各级政府根据宪法法律,结合各执法领域和执法地区的现状,出台相应规定以完善执法权限的划分,对地区存在的执法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梳理。再次,在执法权限规范的基础上,对工作协调的机制进行明确界定,让各部门间的合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最后,推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统一化、标准化,便于各职能部门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执法领域方面的信息,与此同时,加深彼此了解,推动各部门的联合执法,更为高效地“为人民服务”。

强化法治观念,规范执法程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治观念、规范执法程序不仅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理念最为根本的体现,也是保证执法结果公平正义、提高人民政务体验的根本保障。首先,执法人员应牢固树立法治信仰,认真学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法治精神和程序正义的理念指导执法程序。其次,要系统学习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中央层面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法规和地方制定的具体行政规章,将法律法规与执法程序规范有机结合,消除执法盲区和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法规冲突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行政为民。最后,优化执法程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服务型政府视野下执法程序的规范,要以服务社会和服务公众为最终目的。因此,要构建源头、过程和结果相互衔接的执法程序链条,以公开、透明、共享的执法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的程序权利和实体利益。

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执法队伍建设不仅是执法部门提高执法能力最根本的途径,也有助于树立政府形象、建设服务型政府。一要打造规范化执法队伍。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加强执法队伍的统一管理,保证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的一致性。二要通过执法业务培训体系、监督考核体系、执法作风建设体系、后勤保障体系的整合和统一,促使执法队伍执法行为作风的统一。三要在执法装备、人员着装、车辆装备形成规范化、统一化的标识,以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统一性,进而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的辨识度和认可度。四要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进而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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