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立法制度的特点? 西周立法思想?

编辑:admin 时间:2024-10-10 23:41:23
导读:一、欧盟立法制度的特点? 1、超国家性:欧盟法的基本法律特征 欧盟不是国家,没有军队、警察等国家机器,其存在和发挥作用,皆凭欧盟法律制度,法律是欧盟的基本保证。欧盟法

一、欧盟立法制度的特点?

1、超国家性:欧盟法的基本法律特征

  欧盟不是国家,没有军队、警察等国家机器,其存在和发挥作用,皆凭欧盟法律制度,法律是欧盟的基本保证。欧盟法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保证欧盟法的超国家性,这是欧盟法律制度的要求,是欧洲联盟的基础。欧盟法的超国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欧盟法在成员国直接适用;二是欧盟法对成员国法具有优先性。

  2、局限性:欧盟法的另一法律特征

  首先,欧盟法调整范围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基础条约对赋予欧盟的权力有严格限定。与主权国家不同,欧盟仅具有成员国转让的部分权力,并只能在条约限定的范围内行使这些权力。主权国家还可以通过退出联盟吗,收回转让给欧盟的权力。所以欧盟仅在有限的范围内拥有管辖权,欧盟法主要调整经济货币联盟关系,和经济货币联盟有关的社会关系。就一国法律体系而言,欧盟法所规范的仅是一部分。

二、西周立法思想?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立法思想。

一、西周时期的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

(一)“以德配天”的指导思想

1、产生的背景

西周统治者通过总结商纣王暴政亡国的教训,认识到“为政以德”的重要性,并用“德治”的理念改造夏、商传统的“君权神授”的思想,建立起“以德配天”的指导思想。

2、“以德配天”的思想内容

(1)修养君主道德,适应天道要求

“以德配天”的天,指天命,天道。引伸为自然规律。在西周统治者看来,上天选择人间君主的标准,是“为政以德”。人间君主要想获得上天的支持,首要条件是修养道德,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私欲。唯有“敬德”,“明德”的君主,才符合天命与天道的要求,才能获得上天的保佑,求得王朝统治的长久。

(2)“以德配天”的三大要素

①敬天,指祭祀与尊崇上天,服从天命。

②敬宗,指祭祀与尊崇祖宗。

③保民,指在维护王朝统治的前提下,保护百姓最起码的生存条件。

3.“以德配天”思想是西周从神治到德治思想的重大转折

“以德配天”是西周统治者逐渐摆脱神权思想控制,实施“以德治国”统治模式的重大转折,是中国政治理念与政治法律思想的重大进步,并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1、“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

西周初期统治者以殷纣滥施酷刑为鉴,确立了德治理念,并作为治国基本方针。进而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2、“明德慎罚”思想的主要内容

(1)西周“明德慎罚”,是统治者的治国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

明德,指倡导本阶级伦理道德并用“忠”、“孝”等道德观念教化灌输百姓,使社会成员的头脑中形成预防犯罪的精神堤坝,有效地遏制犯罪。慎罚指在适用法律与实施刑罚时,保持克制与审慎。除不得不杀的重大罪犯外,一般都可以宽缓处理。

(2)西周“明德慎罚”思想,奠定了中华法系治国的基本的理念

三、西周的宗法制度的特点?

西周宗法制的最大特点

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最突出的特点。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四、西周地方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特点:周天子是诸侯的共同主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 意义:加强统治,巩固王权 4、西周宗法制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 影响:保证贵族的垄断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

5、西周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

6、王位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西周司法制度的特点与成因?

在两千五百年前的西周时期,对土匪进行了明确的司法审判。西周时期的最高审判权在周王手中,由他管辖的中部地区的具体司法人员是法官和历史。在西周时期,该案的管辖权之间没有明确的区分,但审判级别已由王,三宫,四口,湘,隋,县六级,古代司法机关基本形成。已经存在类似于当前公共安全管理的分工。当时,国家建立了相应的官方职位,例如Simin(家庭登记),Siji(盗窃),Sikou(刑事和纠察人员事务)。

前元前年,年秦毁坏周朝的原因如下:在汪曾五十年),秦朝占领了韩国的仰庙,西周时期非常害怕,出卖了秦国,团结了率领东方诸侯,率领世界上的精锐部队走出一que进攻秦国,使秦国与羊城之间无法沟通。秦朝国王非常生气,派遣将军(ū,Jiao)进攻西周。西周君主跑向秦,ko首,认罪,并将36个城镇的全部人口和30,000人献给秦。秦接受西周国王提供的人口和土地,并让他回到西周。周王和王哲去世后,周di人民逃往东方。秦带着九鼎和其他宝藏,并将西周公移到了狐狸身上。七年后,秦壮祥国王摧毁了东周朝。东周和西周都属于秦。在前一年,周浩王年琴是一个毁灭周朝的附庸国。

六、西周立法的根本原则?

周武王从商朝的覆灭中吸收到了教训,于是,周武王在命人制定西周法律方面,立下了四个字的基本原则:

“亲亲,尊尊”。

意思就是,要亲近亲人,尊敬地位尊贵者。

所谓亲近亲人,本质上指的是在分封诸侯方面,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来分封,在司法方面,也按照这一点来给予不同的判决;

所谓尊敬地位尊贵者,则是在贵族中,也建立等级森严的制度,因为地位不同,因此在司法方面,也按照这一点给不同的贵族以不同的处理。

这个思想,深得后世孔子推崇,并为后世儒家所继承。

七、西周贷款制度?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

契约在西周称为“书契”、“质剂”、“傅别”、“判书”等,并发展成为一项比较成熟的制度。

1、从性质上,契约可以分为买卖契约、借贷契约。

(1)买卖契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质剂写在竹简上,将之分为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半,即“同而别之”。西周时,政府已经对市场贸易进行了干预,当时的质剂都是由政府的市场管理人员“质人”制作。

(2)借贷契约:《周礼》规定,凡有责(债)者,有判书以治,则听”。责,指借贷所产生的债务。这一规定是指凡因借贷债务纠纷而要求官府处理的,必须持原来订立的“判书”才能受理。判书,即将写有借贷文字的竹(木)简劈为两半,双方各执其半,作为债权、债务的凭证。

2、从形式上,主要有三种,除了上述的质剂、傅别,还有书契。

广义书契指一般文字或文书,狭义书契专指契约。狭义书契又分广义和狭义,广义泛指一般的契约文书凭证,狭义特指不付利息的赊贷契约文书。一般来讲,书契特指不发生孳息利率的赊贷契约。

八、西周什么制度?

西周时间的主要制度包含三个方面:宗法制度、分封制度和礼乐制度。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的一种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和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在西周初年形成,宗法制度是和分封制度相配合的,周公鉴于夏商两代王位继承不善的历史教训,为使周朝免于王位继承纷争导致的内部混乱制定了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

西周时期宗法制度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强调等级,大宗有嫡长子一脉相承,代表了宗族祖先的延续和其权威的传承。小宗对大宗的服从,也是对国家政治权威的服从。

西周宗法制度的第二个特点就是强调血缘相亲,通过维护各级同姓贵族的利益来团结整个宗族的力量。也是通过强调血缘关系,以期达到对天下万邦加强统治的目的。

西周对于宗法制度从宗族血缘关系上保障了各级贵族的政治地位不受下级贵族的僭越,并构成从周天子以至于诸侯、卿大夫、士之间法定不逸的等级制度。宗法制度作为社会政治制度在春秋之后就不复存在。但根据宗法原则形成的伦理道德规范,并未消失。孔子之后的儒者,将宗法思想重新调整,成为社会的重要道德规范。

西周时期,我国早期国家进入了成熟阶段.周王室自建国后就通过"新封"与"褒封"等形式封建诸侯以拱卫疆土,设置卿事察,太史寮来完善官僚制度,采取旨在巩固王室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等措施加强对辖区的管理.这些政治制度的推行成为中央集权国家建立的先声。

没有西周的分封制,就不会有后来 的中央集权郡县制。

礼乐制度在中国古代一直长期存在,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陈。周公在总结“夏礼”、“商礼”的基础上,对礼制进行了相应的改革,通过“制礼作乐”完善了古礼,让其更好的成为西周宗法制度的载体。在西周时期,维持社会的和谐,保证国家机器和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主要规范,是礼的规范和精神。周礼的制度奠定了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基础,让后代国家都将礼作为立国之本。

九、西周最主要的立法成果有(?

分封制,封侯划分等级,宗法制,嫡长子继承大统。

十、西周的思想文化制度?

西周三大政治制度: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

分封制是宗法制和礼乐制的根本和基础,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核心.分封制是宗法制的表现.

礼乐制是维护宗法制和分封制的思想和规定,相当于后世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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