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

编辑:admin 时间:2024-11-26 17:33:45
导读:一、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

一、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携带枪支罪有什么区别?

首先纠正一个误区,违反刑法才构成犯罪,予以刑罚处罚;仅仅违反治安管理法不够成犯罪,只予以行政处罚,更谈不上罪行了。

、刑法中规定了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携带枪支罪危及公共安全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大类。但是没有非法携带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的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罪是指违反有关规定,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主要指携带数量大或者在公众活动高峰期携带等。对比可以发现,非法携带枪支在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实践中如果无法区分,就定非法持有枪支罪。这类犯罪还有私藏枪支罪等,比较复杂。如果还有不懂或想进一步了解,请留言。

三、非法持有枪支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予以了明确,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四、非法生产枪支罪有没有追诉期限?

非法制造枪支罪有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非法制造枪支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因此其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五、非法辞退案例分析?

甲公司的小张是公司销售员,因为某个月的销售任务未完成,公司突然宣布辞退。这是一件典型的非法辞退员工的案例。因为小张未完成销售任务,说明小张工作未达标,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是对他要进行培训,如果培训还是达不到要求,可以协商调整工作岗,如果这些工作都进行了,小张不愿意调整岗位,这才可以辞退,显然公司什么工作都未进行就辞退了,这是违法行为。

六、非法采矿典型案例?

2010年12月份,被告人彭某云、邹某林二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宁蒗县林云采石场,并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办证之后彭某云、邹某林各自经营一个采矿点。

宁蒗县林云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有限期为2010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3日。采矿许可证件有效期满后,二被告人在逾期未办理延期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于2016年开始继续非法开采砂石并销售获利,邹某林开采销售了219660元,彭某云开采销售1152455元,共计销售1372115元。公益诉讼起诉人宁蒗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3日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七、非法持有枪支罪最轻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持有枪支罪需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八、非法占用农地罪案例?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客观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审批手续等行为;

“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农用地的原用途,如占用耕地建设度假村,开垦林地、草地种植庄稼,占用林地挖掘鱼塘养鱼、养虾等;

“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是指非法占用农用地后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致使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原有的农用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原有的农用地效用功能丧失,无法或者短期内难以恢复原有功能等情形。

九、非法持有枪支罪私藏枪支罪,二个罪有什么的区别?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这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其中,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举个例子:甲偷乙的钱,发现里面还有一把枪,于是把枪藏起来,前行为构成盗窃,后行为就是非法持有。“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怎么判刑?

自然人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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