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印章制度? 明朝皇室制度?

编辑:admin 时间:2024-10-31 01:39:59
导读:一、明朝印章制度? 1.皇帝宝玺——皇权的象征。 皇帝作为一国之君,象征其地位的就是皇帝的宝玺。皇帝的宝玺是一种皇权的象征,同时也是一个国家的象征。 2.皇室成员的宝印——贵

一、明朝印章制度?

1.皇帝宝玺——皇权的象征。 皇帝作为一国之君,象征其地位的就是皇帝的宝玺。皇帝的宝玺是一种皇权的象征,同时也是一个国家的象征。

2.皇室成员的宝印——贵族身份的象征。 除了明朝的皇帝以外,明朝的皇室成员一般也有宝印。

3.百官之印——身份等级的象征 一般来说,明朝官员的印章大多数是在上任之时授予的。

二、明朝皇室制度?

明太祖封藩诸子本来是为了屏藩皇室外御夷狄

在洪武时期 塞外诸王对中原的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

但是明太祖为了防止藩王作乱也制定了很多措施如: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而且在洪武时规定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可以做官,感觉这点很重要。

其实感觉如果建文帝不贸然薛藩的话 按照明太祖的对藩王的规定藩王也不大会造反。毕竟他们都有人质在京师。

只是由于建文帝的诸多失误,才使永乐成就不世之功。

成祖能够取得帝位有太大的偶然性,成祖千里奔袭南京,可以所是冒了很大的风险。

成祖夺得帝位之后,对明太祖的藩王分封制进行了很大的改变,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就是将塞外的宁王 辽王等塞王迁到内地,削减王府军队。

还有一条很关键的就是永乐规定宗室不能为官,想想汉朝末年,多少封疆大吏都是汉室宗亲,如荆州刺史刘表,益州刺史刘璋,扬州刺史刘繇等,而反观明朝末年,诸蕃王随有心复国,但是由于自己只有名分而无军权,时刻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都是明宗室不得为官所至。

成祖之后藩王再也不能成为帝国的屏障,而是成为帝国的累赘,假使成祖按照汉武帝时的推恩令进行削藩,既可以让宗室获得自由,又可以保证皇室的安全,那样的话也许明末时就不会出现永历 隆武等不得自主为他人胁迫的情况了。

三、明朝初期制度?

明朝建立后,初步沿袭了元朝的制度,设中书省和丞相。但是朱元璋对这个制度是不满意的。他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也就是朱元璋甚至把一些朝代的灭亡都归结于宰相了,他认为元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在废除丞相之前,朱元璋就已经着手限制中书省的权力。1377年,朱元璋下令李善长与李文忠“总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议军国重事”,借元勋重臣压制中书省;1378年,朱元璋下令“命奏事毋关白中书省”,也就是大臣的奏章可以绕过中书省到达皇帝这里。对于朱元璋来说,废除宰相制度是早有的想法,只是等待一个时机罢了。

元朝中央官制

在明朝,有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四人担任过丞相一职,并且四人均被杀害。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谋反罪杀了胡惟庸,受到牵连的达到了3万多人,史称“胡惟庸案”。此后,在朝廷上,朱元璋只要对谁不满意,就可以将之列为“胡党”以铲除。可以说,胡惟庸案成为了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的一个时机。随后,朱元璋乘机废除中书省和丞相,由皇帝直辖六部。从此,在中国历史上沿袭了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遭到废除,皇权开始走上了历史的巅峰。

胡惟庸案

丞相制度废除后,大量的奏章需要朱元璋亲自处理。据史料记载,朱元璋曾经在八天内,平均每天批阅二百多件奏章,处理国事四百多件。这使得他深感“人主以一人御天下,不可无辅臣,于是朱元璋开始启用一些殿阁大学士来帮助自己处理政务,这为后来内阁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另外,没有了丞相,朱元璋必须依靠宦官来帮助自己,这也为明朝后期宦官主权埋下了隐患。

四、明朝制度架构?

明朝的政治制度中央的最高权力在皇帝,后来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后来设置内阁,内阁的作用只是顾问,六部的权力也比较弱。但是这只是明太祖创立这套体制的初衷,并只在洪武和永乐两个朝代执行过

五、明朝土地制度?

明朝采用的土地制度叫一条鞭法。因为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

一条鞭法指的是政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这些措施起到了鼓励农民垦荒的作用,但不能真正阻止土地兼并。

据《明史》记载:合并赋役,将田赋和各种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时将部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将过去按户、丁出办徭役,改为据丁数和田粮摊派。

六、明朝殉葬制度?

在明代的殉葬制度中规定了,皇帝、皇后乃至一些亲王在死后都需要有人陪葬。陪葬人的挑选一般除了妃嫔之外,还有一些宫女等。

这些宫女大多数都非常年轻,在生前他们在宫中负责侍奉皇帝的日常生活,还有负责料理后宫的日常杂务等等。这些一直生活在忙碌中的宫女一旦被选为了朝天女,那么这一条诏书也就宣告了她们年轻生命的终结。

七、明朝制度突出了什么?

明朝皇帝制度中比较突出的一点是,封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发展。为保持和加强对全国的控制,明朝各个皇帝都极力提高君主大权,以君主作为权力主体,从制度上保证全国统治权力高度集中,而且表现得更为明确,规定和安排得更为周详具体,举凡官制、人事、行政区划、立法、司法、财政、民政、军事各方面的主要权力均由皇帝亲掌之并独掌之。

八、为什么明朝有廷杖制度,清朝没有?

廷杖制度起始与汉代,兴盛于明代,清代也有,唯一没有廷杖制度的只有宋代。

廷杖制度并不是向电视剧里简单的打板子,而是非常残忍的,几乎把人打成肉泥,导致昏厥不醒,甚至死亡,由于廷杖制度是裸体受刑,因此侮辱人格的意味,因此一些人文受不了侮辱,就是没被打死,也会以死明志。

宋代由于文人地位很高,又有太祖祖训,因此宋代把廷杖制度取消了,这个本已经取消落后的惩罚制度,却在明朝又复兴起来了。

接着由于《明史》遵循的是为尊者讳,因此对于明廷残酷的一面记载较少,但是明人喜欢记笔记,因此记载较多,因此基本可以确定廷杖制度是在明英宗执政期间恢复的,正德皇帝和嘉靖皇帝特别喜欢使用廷杖制度,多次出现百臣同时受刑的场面,宫廷犹如屠宰场一般,后来的明代的“三厂一卫”直接把廷杖当成一种私刑。但是明臣相对来说是比较有骨气的,认为挨打更显示是忠直之臣、冒死进谏,因此明臣死于廷杖之下的大臣很多。

清朝实际上也有廷杖制度,比如清代吴良辅以权谋私,被康熙廷杖,后来光绪的妃子珍妃也多次被慈禧廷杖。但是清代发生的很少而已,这个很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清朝对历代灭亡的原因有一个总结,对明代的厂卫制度和廷杖制度是比较反感的。

二是清朝皇帝个个以“仁德圣明”自居,后来连言官谏言制度都取消,朝议反对的人少,还惩罚谁?就像道光时期的军机大臣曹振墉的一句名言“少说话多磕头”一样。

三是清朝大部分时期的权臣重臣都是满人,满人是他们自己家的奴才,自然在惩罚方面会网开一面。

九、明朝封王制度?

根据《明史》等史料的记载,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在借鉴历代藩王分封☞的基础上,建立了明代藩封制度,并在洪武三年(1370)、十一年(1378)、二十四年(1391)先后将其二十四个儿子和一个从孙封于边疆及内地的主要城市。由此,在明朝初期,朱元璋分封了25个藩王,在数量上完全不输西汉、西晋等朝代的藩王了。

那么,问题来了,基于什么的理由,朱元璋才要冒着藩王割据的风险来建立藩王制度呢?对此,在笔者看来,朱元璋之所以这么做,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点。一方面,这是明朝初期的形势,存在分封藩王的必要。在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不仅外有北元势力,内部也是人心尚未完全归附。在元末明朝之际,各地的起义力量蜂拥而起,而朱元璋只是其中的一个。

二虽然朱元璋击败了张士诚、陈友谅等对手,笑到了最后。但是,想要完全掌握天下,自然需要一个过程。更为关键的是,元朝虽然成为了历史,但是,北元等游牧民族势力,依然虎视眈眈,这都是让朱元璋十分头疼的问题。于是,朱元璋分封了25个藩王,这些藩王中,一部分位于北方边境地区,比如大家熟悉的燕王朱棣等,也有部分藩王位于内地的主要城市,起到扼守要地的重任。

综上,通过这一布局,朱元璋建立的明朝,自然可以迅速掌控天下,一旦各地出现叛乱或者北元入侵的话,那么这些拥有兵权的藩王可以迅速响应。毕竟都是朱元璋的亲人,对于他来说,自然非常信任这些藩王。而这,自然也是西汉、西晋等朝代分封藩王的重要初衷。

十、明朝陪葬制度原因?

1.为了保住朱家的皇位

2.程朱理学的影响

3.封建礼教对女性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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