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如何审核购房资料?

编辑:admin 时间:2024-12-15 05:19:17
导读: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 (一)所需要件资料 1、本市户籍: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非本市户籍: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

(一)所需要件资料

1、本市户籍: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非本市户籍: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业务办结时限1、本市户籍:3个工作日2、非本市户籍:10个工作日

(三)办事地点和电话办事地点: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3楼309室

电话:029-87639877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周一至周五(夏时制):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8:00

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一)办事流程1、自行成交的1)凡属本市户籍或符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四条规定,可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2)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2、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1)经纪机构查验申报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西安市家庭购(售)房申报表》。2)凡属本市户籍或符合细则第四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可在我市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审核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3)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在我市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厦210室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二)所需要件资料 1、自行成交的(1)本市户籍: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非本市户籍: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经纪机构成交的(1)本市户籍: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和经办人签字确定与原件核对一致);(2)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和经办人签字确定与原件核对一致)。

(三)业务办结时限1、本市户籍及符合细则第四条规定的: 当天办结2、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五条规定的: 5 个工作日3、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六、七条规定的:10个工作日

(四)办事地点和电话1、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厅地址:西大街116号 电话:029-876181722、城南交易大厅地址:含光路女子医院南隔壁 电话:029-853304843、城北交易大厅地址:文景路与凤城六路十字东北角 电话:029-892410174、高新区交易大厅地址:都市之门A座二层 电话:029-883337615、业务咨询电话: 029-87618172

(五)办公时间(西大街交易大厅和各分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西大街):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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