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的内容简介? 民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编辑:admin 时间:2024-10-06 01:21:07
导读:一、民政工作的内容简介? 民政工作具有中国特色,它是泛指中国历代国家或政府以人民群众为对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有关的一些社会性、政治性的国内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其

一、民政工作的内容简介?

民政工作具有中国特色,它是泛指中国历代国家或政府以人民群众为对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有关的一些社会性、政治性的国内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其工作内容,无论从历史还是以当代来说,都是极为广泛的,仅只当代民政来说,它涉及婚姻登记、双拥工作(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区划地名管理、低保管理、社会福利保障、慈善事业、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等。

一般来讲,老百姓通常所说的民政,是指的民政部门——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

机构设置包括:国家级设民政部,省市(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民政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镇党政府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三、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盛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做好“三属”、伤残人员、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及优待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

五、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鳏寡孤独人员、孤儿应保尽保;做好敬老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抓好民政对象的思想教育,处理好有关民政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七、严格财经纪律,管好民用好政事业费。

八、依照《殡葬管理条例》,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乡镇民政工作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 社会救助工作。乡镇民政部门需要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如救助特困人员、五保户、残疾人、孤儿等。这些救助内容包括生活补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孤儿救助等。

2. 殡葬服务管理工作。乡镇民政部门需要对殡葬服务进行管理和规范,包括殡葬用品、服务收费、殡仪馆和骨灰堂的管理、陵园建设等。

3. 社会福利工作。乡镇民政部门需要指导和管理社会福利服务,包括婚姻家庭咨询、青少年活动、老年福利、妇女福利、残疾人服务等。

4.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乡镇民政部门需要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指导,包括社团注册管理、社会组织公示、社团活动审核、社会组织培训等。

5. 社会治安工作。乡镇民政部门需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配合当地政府开展社会稳定工作,例如维护社会秩序、打击犯罪和非法组织等。

总之,乡镇民政工作内容涵盖了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管理、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治安等多个领域。这些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由于乡镇的基层特性,需要乡镇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工作,为当地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四、十四五民政工作重点内容?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显示,未来将注重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作出新贡献。《规划》部署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发挥福利彩票支持保障作用、推动西藏新疆民政事业发展等方面任务。

同时,《规划》提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规划》部署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方面任务。

围绕“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这一方面,《规划》部署了提升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推进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康复辅助器具助老助残能力、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任务。

关于“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这一方面,《规划》部署了加强养老服务保障、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等方面任务。

《规划》还提出“六项措施”,保障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其中包括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加强民政法制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优化民政资源配置、统筹民政领域发展和安全、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

五、基层民政工作内容总体有哪些方面?

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社会救助:低保、五保、临时救助;

二、优待抚恤: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定补定抚金发放;

三、基层组织建设:村(居)委会建设、社区建设;四、专项社会事务:殡葬管理、地名管理等。部分乡镇民政机构还负责残疾人工作、老龄工作、慈善工作等。

六、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政策法规内容?

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这是中国针对电子商务行业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合法性、经营者的责任、消费者的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的企业需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以确保其合法经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这是中国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定了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需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确保其合法经营。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需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以确保其合法经营。

以上是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网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企业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经营。

七、中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

中职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内容如下: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八、2021民政工作职责?

贯彻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区民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应诉工作。

九、拆房建房政策法规?

1、如果审查时发现以下五类房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具体如下:

(1)无人继承的房屋;

(2)因为搬迁空出来的房屋;

(3)违规建房的,比如说在耕地上建房等;

(4)无人管理的房屋;

(5)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纳入征地拆迁,在拿到合理补偿后的房屋。

2、如果有以下现象,不给予修建住房:

(1)随便占用耕地乱盖乱建的;

(2)建房不经过审批的;

(3)建房不符合房地规划要求的;

(4)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

十、政策法规的作用?

一、明示作用。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

二、 预防作用。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使人们在日常行为中,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

三、 校正作用,即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四、 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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