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务局全称? 南京市商务局的其他事项?

编辑:admin 时间:2024-09-23 08:36:38
导读:一、南京市商务局全称? 南京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

一、南京市商务局全称?

南京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的,挂市粮食局牌子,承担推进内外贸融合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责任。中共南京市委商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商务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与市商务局合署办公。

二、南京市商务局的其他事项?

(一)市粮食局为市商务局管理的副局级部门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原市投资促进委员会所属市投资促进中心,原市商务局所属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市商业幼儿园划归重新组建的市商务局管理,其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南京市建管处全称是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吗?地址在哪呢?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简称“南京市建管处”)于1975年10月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负责南京地区建筑施工队伍和建筑市场管理的专职机构,隶属于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地址:南京市解放路44号南楼

四、湖州商务局贸易服务处是做什么的?

主要职责: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外经贸局或商务局下的外资处、外贸处、外企处有什么区别吗?

三个处都隶属于外经贸局。外资处:管理国外投资事宜;外贸处:管理商品进出口事宜;外企处:管理外资企业。

六、江苏省宗教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是什么级别?

副科级,副主任科员是非领导职务。

省宗教事务是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是正厅(局)级行政单位,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政策法规处是宗教事务局的内设机构,政策法规处的处长(主任)的行政级别是正处级的。

七、南京市招标投标管理处属于哪个部门?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招标办,属于建委的下属二级单位(不是建委的某个科室,而是二级单位),主管招投标工作。

一般可以在市级建委网站的“机构设置”一栏的“直属单位”或“下属单位”里找到招标办。

八、南京市公证处公证费怎么收?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九、南京市有没有哪个公证处周末上班的?

很遗憾告诉你,没有。南京市公证处的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2:00(上午);13:30-17:50(下午)

十、南京市社保局工伤认定处路线总么走?

你好!南京市的工伤处和工伤保险结算管理中心都在水西门大街73号。工伤的认定由他们负责,待遇计算和支付也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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